
1、風管在試驗壓力保持5min及以上時,接縫處應無開裂,整體結構應無永久性的變形及損傷。試驗壓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低壓風管應為1.5倍的工作壓力。
②中壓風管應為1.2倍的工作壓力,且不低于750Pa。
③高壓風管應為1.2倍的工作壓力。
2、低壓、中壓圓形金屬與復合材料風管,以及采用非法蘭形式的非金屬風管的允許漏風量,應為矩形金屬風管規定值的50%。
3、磚、混凝土風道的允許漏風量不應大于矩形金屬低壓風管規定值的1.5倍。
4、排煙、除塵、低溫送風及變風量空調系統風管的嚴密性應符合中壓風管的規定,N1-N5級凈化空調系統風管的嚴密性應符合高壓風管的規定。
5、風管系統工作壓力絕對值不大于125Pa的微壓風管,在外觀和制造工藝檢驗合格的基礎上,不應進行漏風量的驗證測試。
6、輸送劇毒類化學氣體及病毒的實驗室通風與空調風管的嚴密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1、防火風管的本體、框架與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須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風管的耐火極限時間應符合系統防火設計的規定。
2、復合材料風管的覆面材料必須采用不燃材料,內層的絕熱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難燃且對人體無害的材料。
3、防排煙系統的柔性短管必須采用不燃材料。
風機盤管機組和絕熱材料進場時,應對其下列技術性能參數進行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1、風機盤管機組的供冷量、供熱量、風量、水阻力、噪聲及功率。
2、絕熱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吸水率。

1、風管支、吊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金屬風管水平安裝,直徑或邊長小于等于400㎜時,支、吊架間距不應大于4m;大于400㎜時,間距不應大于3m。螺旋風管的支、吊架的間距可為5m與3.75m;薄鋼板法蘭風管的支、吊架間距不應大于3m。垂直安裝時,應設置至少2個固定點,支架間距不應大于4m。
②支、吊架的設置不應影響閥門、自控機構的正常動作,且不應設置在風口、檢查門處,離風口和分支管的距離不宜小于200㎜。
③懸吊的水平主、干風管直線長度大于20m時,應設置防晃支架或防止擺動的固定點。
④矩形風管的抱箍支架,折角應平直,抱箍應緊貼風管。圓形風管的支架應設托座或抱箍,圓弧應均勻,且應與風管外徑。
⑤風管或空調設備使用的可調節減振支、吊架,拉伸或壓縮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⑥不銹鋼板、鋁板風管與碳素鋼支架的接觸處,應采取隔絕或防腐絕緣措施。
⑦邊長(直徑)大于1250㎜的彎頭、三通等部位應設置單獨的支、吊架。
2、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3、抗震支、吊架與鋼筋混凝土結構應采用錨栓連接,與鋼結構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
4、穿過隔震層的建筑機電工程管道應采用柔性連接或其他方式,并應在隔震層兩側設置抗震支架。
5、防排煙風道、事故通風風道及相關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

當風管穿過需要封閉的防火、防爆的墻體或樓板時,必須設置厚度不小于1.6㎜的鋼制防護套管;風管與防護套管之間應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嚴密。
水泵、冷卻塔的技術參數和產品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與水泵的連接應采用柔性接管,且應為無應力狀態,不得有強行扭曲、強制拉伸等現象。
空調水管道系統安裝完畢后,外觀檢查合格后,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水壓試驗。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冷(熱)水、冷卻水與蓄能(冷、熱)系統的試驗壓力,當工作壓力小于或等于1.0MPa時,應為1.5倍工作壓力,最低不應小于0.6MPa;當工作壓力大于1.0MPa時,應為工作壓力加0.5MPa。
2、系統最低點壓力升至試驗壓力后,應穩壓10min,壓力下降不應得大于0.02MPa,然后應將系統壓力降至工作壓力,外觀檢查無滲漏為合格。對于大型、高層建筑等垂直位差較大的冷(熱)水、冷卻水管道系統,當采用分區、分層試壓時,在該部位的試驗壓力下,應穩壓10min,壓力不得下降,再將系統壓力降至該部位的工作壓力,在60min內壓力不得下降、外觀檢查無滲漏為合格。
3、各類耐壓塑料管的強度試驗壓力(冷水)應為1.5倍工作壓力,且不應小于0.9MPa;嚴密性試驗壓力應為1.15倍的設計工作壓力。
4、凝結水系統采用通水試驗,應以不滲漏、排水暢通為合格。
1、通風與空調工程系統非設計滿負荷條件下的聯合試運轉及調試,應在制冷設備和通風與空調設備單機試運轉合格后進行。
2、各子系統調試結果應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如制冷系統供回水溫度、水量,空調水系統平衡測試,空調風系統風量及風平衡等。
3、空調制冷系統、空調水系統與空調風系統的非設計滿負荷條件下的聯合試運轉及調試,正常運轉不應少于8h,除塵系統不少于2h。
4、聯合試運行與調試不在制冷期或采暖期時,僅做不帶冷(熱)源的試運行與調試,并應在第一個制冷期或采暖期內補做。
5、空調制冷系統、空調水系統與空調風系統的聯合試運轉及調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如空調區域溫度、水流量、風口風速、噪聲等。
6、空調制冷系統、空調水系統與空調風系統的聯合試運轉及調試合格后,應對設備進行系統節能性能檢測,并符合規范要求。

1、系統調試應在系統施工完成及與工程有關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控制設備調試合格后進行。
2、防排煙系統及電氣系統、消防弱電系統試運行及調試應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如防排煙系統設備總風量、風口風量及風平衡等。
3、防排煙系統聯合試運行與調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如,防排煙風機設備、防火閥動作與反饋滿足防排煙系統邏輯關系設計要求。
十、 風管安裝必須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1、風管內嚴禁其他管線穿越。
2、輸送含有易燃、易爆氣體或安裝在易燃、易爆環境的風管系統必須設置可靠的防靜電接地裝置。
3、輸送含有易燃、易爆氣體的風管系統通過生活區或其他輔助生產房間時不得設置接口。
4、室外風管系統的拉索等金屬固定件嚴禁與避雷針或避雷網連接。
燃氣管道的安裝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燃氣系統管道與機組的連接不得使用非金屬軟管。
2、當燃氣供氣管道壓力大于5kPa時,焊縫無損檢測應按設計要求執行;當設計無規定時,應對全部焊縫進行無損檢測并合格。
3、燃氣管道吹掃和壓力試驗的介質應采用空氣或氮氣,嚴禁采用水。
1、電加熱器與鋼構架間的絕熱層必須采用不燃材料,外露的接線柱應加設安全防護罩。
2、電加熱器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與PE線可靠連接。
3、連接電加熱器的風管的法蘭墊片,應采用耐熱不燃材料。
空調水管道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隱蔽安裝部位的管道安裝完成后,應在水壓試驗,合格后方能交付隱蔽工程的施工。
2、并聯水泵的出口管道進入總管應采用順水流斜向插接的連接形式,夾角不應大于60°。
3、系統管道與設備的連接應在設備安裝完畢后進行。管道與水泵、制冷機組的接口應為柔性接管,且不得強行對口連接。與其連接的管道應設置獨立支架。
4、判定空調水系統管路沖洗、排污合格的條件是目測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與入口的水對比應相近,且無可見雜物。當系統繼續運行2h以上,水質保持穩定后,方可與設備相貫通。
5、固定在建筑結構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響結構體的安全。管道穿越墻體或樓板處應設鋼制套管,管道接口不得置于套管內,鋼制套管應與墻體飾面或樓板底部平齊,上部應高出樓層地面20㎜-50㎜,且不得將套管作為管道支撐,當穿越防火分區時,應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封堵;保溫管道與套管四周的縫隙應使用不燃絕熱材料填塞緊密。
風機盤管機組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機組安裝前宜進行風機三速試運轉及盤管水壓試驗。試驗壓力應為系統工作壓力的1.5倍。試驗觀察時間應為2min,不滲漏為合格。
2、機組應設獨立支、吊架,固定應牢固,高度與坡度應正確。
3、機組與風管、回風箱或風口的連接,應嚴密可靠。

1、地源熱泵系統進行巖土熱響應試驗,并對地源熱泵系統實測性能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達到設計和規范要求。
2、太陽能熱利用系統的太陽能集熱系統得熱量、集熱效率、太陽能保證率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對照設計要求和規范進行核查。
3、對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的年發電量和組件背板最高工作溫度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對照設計要求和規范進行核查。
1、風管制作所用的板材、型材以及其他主要材料進場時應進行驗收,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并應提供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工程中所選用的成品風管,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或進行強度和嚴密性的現場復驗。
2、風管和管道的絕熱層、絕熱防潮層和保護層,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材質、密度、規格與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3、防煙排煙系統的薄鋼板法蘭風管應采用螺栓連接。
4、風管部件的安裝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并應預留檢測孔且做明顯標識。
5、燃油管道系統必須設置可靠的防靜電接地裝置。
6、靜電式空氣凈化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與PE線可靠連接。
7、鍍鋅鋼管及帶有防腐涂層的鋼管不得采用焊接連接,應采用螺紋連接。當管徑大于DN100時,可采用卡箍或法蘭連接。
8、制冷機組及附屬設備的安裝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9、防腐和絕熱的施工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10、通風機安裝時,通風機傳動裝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氣的進、出風口,必須裝設防護罩、防護網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護措施。
11、空調水系統:管道穿過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墻時,應采取防水措施,并應符合設計要求。對有嚴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須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12、公共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時,應進行空調系統調適,調適后結果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